国内刊号:41-1437/TS
国际刊号:2096-1553
发布日期:
作者:王敏, 张晓娜, 徐鹤然, 化璟琳, 赵伊诺, 于淼, 吴金昊
单位:1.北京工商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北京100048;2.北京颐唯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100142
关键词:化妆品法规, 新原料, 化妆品安全, 功效, 注册备案制度
随着我国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原《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相关法规已不能满足现有国内化妆品行业的高速发展及国家监管需求.《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首次将应用和管理风险程度较高的具有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等功能的化妆品新原料实行注册管理,而对其他普通类别的化妆品新原料实行备案管理,为我国化妆品原料尤其是新原料的研发及应用指明了新的发展方向;我国与欧盟、美国、日本等国家或地区对化妆品原料监管法规存在一定差异,但对化妆品安全性的要求高度一致,《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对化妆品原料监管、注册备案等工作进行了详细说明,指出,化妆品原料需在科学监管下进行创新和应用,同时还应考虑原料与产品的功效性联系,并对一些原料研发及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解答与建议.同时,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关于我国化妆品新原料研发及相关行业的现存问题和受到的影响与机遇进行分析,以期为相关行业从业者提供建议或参考.
来源:2021年第5期
《轻工学报》期刊编辑部